證監會對2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
發布人: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-建設國內領先的綠色低碳綜合智慧能源企業集團發布時間:2017/08/25 17:18:12
近日,證監會依法對2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,其中包括:1宗操縱市場案,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。
1宗操縱市場案中,2015年6月26日(周五)14時51分至14時59分,周晨控制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,利用資金優勢,大筆、連續申報買入“新農開發”,在漲停價大筆封單鎖定“新農開發”價格。2015年6月29日(周一)9時24分至10時36分,周晨將上一交易日買入的“新農開發”股票全部賣出,獲利約220.5萬元。周晨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證券法》第77條規定,依據《證券法》第203條規定,我會決定沒收周晨違法所得約220.5萬元,并處以約220.5萬元罰款。
1宗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中,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(特殊普通合伙)(簡稱中興華所)在為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開展2012年、2013年財務報表審計中未勤勉盡責,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,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。中興華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證券法》第173條規定,依據《證券法》第223條規定,我會決定責令中興華所改正,沒收業務收入150萬元,并處以450萬元罰款;對直接負責的注冊會計師聶捷慧、張學鋒給予警告,并分別處以10萬元頂格罰款;對直接負責的注冊會計師李尊農給予警告,并處以5萬元罰款。
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,破壞了市場秩序,必須堅決予以打擊。我會將持續保持執法高壓態勢,嚴厲懲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,維護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市場秩序,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。
(來源:中國證監會網站)